神朔铁路分公司机务段公文处理办法(20XX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朔铁路分公司机务段(以下简称机务段)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中国神华办〔20XX〕44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机务段公文运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务段及所属的各部门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的保密制度,确保中国神华能源公司以及神朔铁路分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机务段公文定义第五条机务段公文,是机务段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国家以及集团、分公司的方针政策,发布规章,施行管理措施,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机务段公文主要包括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
1第六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章公文处理职责第七条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
其公文处理职责包括:(一)负责上级公司、机务段以及不相隶属单位公文的签收、登记、送批、传阅、保管、归档及有关事宜
(二)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神朔铁路分公司的请示、报告等各类公文的核查、签收、评价、分送、办理
(三)负责机务段对外(内)发文的核稿、流转、编号、印制、用印、发送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对机务段所属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第1页共7页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八条机务段各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文处理工作队伍建设
机务段的各部门应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章公文种类第九条机务段常用公文种类:(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