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加强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全区成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长周楚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尹培国、副县级干部马玉衡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朱永忠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整治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按许可品种、数量和销售范围进行销售的情况;民爆物品仓库防雷防静电的检测情况;电子监控系统按规范安装防雷与接地的落实情况;库房安全储存民爆物品的情况
民爆物品运输环节
全面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公治〔20XX〕203号)文件精神,强化经由道路运输民爆物品的企业和车辆资质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重点查处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爆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装载民爆物品的车厢载人,以及出现险情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公安机关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1页共4页爆破作业单位
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房屋和市政工程、工业、电力和水利等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爆破作业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民爆物品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