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疗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实施管理办法[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院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XX县区公疗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准则,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新途径出发,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直接参与医院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实现增强医院凝聚力,保证全方位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医院快速、健康发展
2、“公开”的原则(1)、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事项必须公开
(2)、医院重大改革事项,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公开
(3)、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符合《保密法》的规定
3、“公开”的标准(1)、公开的内容全面,符合有关法律和上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单位实际
(2)、公开事项要程序规范,一事一公开,便于监督和操作
(3)、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及时公开的事项要在一个月内公开;一年公开的事项要在7月份和1月份公开;定期公开第1页共3页的事项要在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
(4)、职工群众普遍知情和民主监督意识提高,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组织领导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始终要在领导班子领导下进行,院长总负责,设立领导小组,实施小组,监督小组,联合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院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查考核
2、实施小组
负责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3、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全面院务公开工作,参与院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认定
4、例会制度(1)、领导小组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