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头镇村干部考核制度中共岚头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岚头镇村干部考核制度》的通知各村:现将《岚头镇村干部考核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11年3月6日抄送:县委组织部岚头镇党建办2011年3月6日岚头镇村干部考核制度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有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组织:由岚头镇党的建设办公室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党委政府。二、考核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括村党总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其他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委会其他委员。三、考核时间。党建办每季度对村干部组织一次实绩考核,个别临时重点工作,临时考核。四、考核原则:1、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3、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4、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五、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1、德。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鲜明,道德意识强,组织原则性强,为人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观念强,模范表率作用第1页共15页强。2、能。岗位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水平,能够驾驭本职工作。3、勤。工作勤恳,作风扎实,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4、绩。工作注重实效,能够创造性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廉。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六、考核方式:1、工作述职。村干部在村民代表或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2、民主测评。组织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及村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3、个别谈话。由考核小组人员分别找考核对象进行谈话。4、召开座谈会。由考核小组人员与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进行座谈。七、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八、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张榜公布的形式,在适当时间将考核结果予以反馈个人,公布于众。九、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荐优、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和提拔,组织上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由党建办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或要求其自行辞职。第二篇: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细则岚党通(2011)12号中共岚头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的第2页共15页通知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干部规范管理步伐,正确评价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现将《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下发给你们,望依据细则要求,查找问题,弥补不足。特此通知2011年3月6日主题词:村级考核通知抄送:县委组织部岚头镇党建办2011年3月6日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为实现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岚头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我镇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两转双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村组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二、考核原则考核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公开透明原则。(三)群众公认原则。(四)工作实绩原则三、组织领导第3页共15页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成立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组成情况如下:组长:毛祖新(镇党委书记)副组长:王娜宁(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李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曾天喜(党委委员、副镇长)石时祥(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