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医院”建设督导和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的建设,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的当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建制目的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终实现保障在院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2通过鼓励报告医院的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鼓励全体员工参与病人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3收集不良事件的信息,进行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发布警示信息,提出整改建议,通过持续质量改进,实现医院平安目标
二、原则建立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要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鼓励性、真实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院感、后勤保障、职业防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责任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各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及其科室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6安全信息在院内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第1页共3页三、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定义与范围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安全隐患是指在医院范围内发现任何可能引发不安全的事件
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院感染、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设备、公共设施、后勤保障、治安和其他事件
四、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1当发生不良事件或发现安全隐患后,由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