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谈两述”制度关于“三谈两述”制度的实施方案局属各股、室: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一岗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遵循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将防范关口前移,现重申和完善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谈话和述职述廉的“三谈两述”制度,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三项谈话制度(一)廉政责任谈话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1)对班子成员的廉政责任谈话由本单位党政“一把手”负责
(2)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和工作分工,负责对所分管(联系)范围内有关人员的谈话
2、谈话内容
(1)交流、了解谈话对象及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了解谈话对象及班子成员执行《中1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
(3)向谈话对象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4)谈话对象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3、谈话要求
(1)可采取个别谈或者集体谈的方式进行,并做好谈话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
(2)廉政责任谈话一般每年至少安排一次
在谈话前应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通知后应按要求对本单位(部门)党第1页共15页风廉政建设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对谈话对象反映的重要问题,谈话人要及时向驻市局纪检组反馈,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任前廉政谈话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
按干部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