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总务管理制度浴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向全院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洗澡环境和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二条卫生环境规定1.浴池接待全院师生员工,环境卫生要整齐、洁净、美观。2.实行浴池值班负责制,卫生清扫值日制度。3.每周对浴池、更衣柜、拖鞋进行一次消毒。第三条安全服务措施1.每一位来浴池洗浴的师生员工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丢失。2.发现更衣柜漏锁,管理人员应立即予以提醒。3.对遗失物品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发还丢失人。4.饮酒过量,过饥过饱者勿立即进入浴池洗浴。5.定期对浴池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第四条规范化服务1.严禁学院外部人员洗浴。2.按规定时间开放浴池。3.浴池水温保持在40℃。4.爱护浴池所有设备,凡损坏者照价赔偿。5.浴池不负责贵重物品的保管、离开时请将衣柜钥匙交还浴池管理员。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本制度由总务处制定,由总务处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六条本制度实施后,凡相同制度或与之相抵触制度,即行废止。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务处。总务处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