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第四届劳模推荐评选工作指南一、推荐评选工作进度⋯⋯⋯⋯⋯⋯⋯⋯⋯⋯⋯⋯⋯⋯2页二、评选范围及名额结构⋯⋯⋯⋯⋯⋯⋯⋯⋯⋯⋯⋯⋯3页三、关于附件3、4、5、6、7、8表的填写⋯⋯⋯⋯⋯⋯3页四、推荐单位的设置⋯⋯⋯⋯⋯⋯⋯⋯⋯⋯⋯⋯⋯⋯⋯6页五、推荐原则和程序⋯⋯⋯⋯⋯⋯⋯⋯⋯⋯⋯⋯⋯⋯⋯⋯8页六、关于推荐评选的有关问题⋯⋯⋯⋯⋯⋯⋯⋯⋯⋯⋯9页七、报送资料份数及时间要求⋯⋯⋯⋯⋯⋯⋯⋯⋯⋯⋯10页八、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10页九、联系方式及文件下载⋯⋯⋯⋯⋯⋯⋯⋯⋯⋯⋯⋯⋯11页十、行业分类⋯⋯⋯⋯⋯⋯⋯⋯⋯⋯⋯⋯⋯⋯⋯⋯⋯11页十一、样表附件⋯⋯⋯⋯⋯⋯⋯⋯⋯⋯⋯⋯⋯⋯⋯⋯⋯⋯12页十二、报表时间安排⋯⋯⋯⋯⋯⋯⋯⋯⋯⋯⋯⋯⋯⋯⋯⋯12页2重庆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指南一、推荐评选工作进度时间进度内容2月20日到3月4日研究布置阶段分别召开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筹备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市劳模推荐评选工作工作人员会议,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庆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3月5至3月29日推荐评选阶段1、各推荐单位研究布置推荐评选工作。2、3月15日前上报《重庆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非公企业负责人预推表》。其中,各区县推荐的非公企业负责人于3月12日报送市工商联会员部,电话67516307。市工商联与市委两新工委确定预推人选40名,并于3月15前报筹委会办公室。3、各推荐单位预推的企业负责人(含非公企业负责人)经市第四届劳模表彰大会筹委会初审同意后,返回各推荐单位正式填写《第四届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34、3月26--29日各推荐单位向市第四届劳模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报送《第四届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第四届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具体推荐单位报送时间附后)3月30至4月10日汇总审批阶段汇总、审核市劳模,劳模名单公示报市政府批准。4月11至4月27日表彰大会准备阶段筹备召开重庆市第四届劳模表彰大会。二、评选范围及名额结构1、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特别是在建设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厅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市管干部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认,但在评审过程中过世的可以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42、全市共推荐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00名。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总体结构为:农民75名(含农民工);企业职工275名,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50名,非公有制负责人25名;教师38名;科研人员29名;文化、卫生、公安、个体工商户等其他方面人员83名。三、关于附件2、3、4、5、6、7表的填写附件2:重庆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此表按发放的样表制作,电脑打印(激光打印或喷墨打印),规格为A3幅面纸,对折成A4幅面纸,中间一页双面制作好后再缝制照片,用少量胶水粘贴在A4幅面推荐审批表中间即可。不得制作成零散单页,不得用钉书机装钉。1、姓名要同身份证上姓名相符。2、工作单位必须用全称表述,同所在单位公章表述一致。3、行业系统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填写。(详见附后)4、推荐单位是指市级部门和筹委会办公室14个,区县(自治县)38个,北部新区1个,两江新区1个。5、照片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用线缝制(可缝纫机缝边)。不得用胶水、浆糊粘贴。6、学历按已取得毕业文凭的实际学历填写,在学学历不填写。7、职称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及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8、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直到现在,中间不能断档。9、主要事迹应做到简明,事迹重点突出。不得另附页。10、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5意见,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