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教学计划学科门类经济学专业代码020104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从2006级本科生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把握现代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当代金融理论基础,熟练掌握金融业务基本技能与技巧,通晓金融法规与现代管理知识,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要求,有较高外语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胜任国家机关及政府经济部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证券公司、涉外金融机构、外资企业的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相应的教学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学生在学习期间应系统掌握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胜任金融领域的实际工作
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1、熟悉我国有关金融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金融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一定的金融管理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3、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金融管理工作问题的基本能力;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金融学科和相关应用经济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6、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三、实践环节计量经济学、运筹学、金融投资分析、金融风险管理课程均安排了实践环节,包括上机实习和课程论文
在教学实践周邀请银行家及金融学家进行学术讲座
此外,学生将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第8学期进行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写作
学生参加我校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等,可按规定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分分配项目准予毕业本科通识教育层面学科基础教育层面专业知识教育层面工作技能教育层面要求学分161
5382427五、课程设置1、本科通识教育层面最低要求学分: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