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总包方(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及内容: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
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某一单项任务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作的规定、约束、承诺等”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2
1乙方接丙方进场通知后七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进度服从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
具体各幢的进场时间由工程部、监理根据现场验收达到安装条件时提前下达通知,确认乙方的进场和节点完成时间
3工期违约责任:1
因承包方原因,若某单位工程未按计划完成,超过三天不超过十天的,三天内延期一天扣除该单位工程总价0
5%作为违约金,三天至十天以内(含十天每天扣除该单位工程总价10‰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十天的扣除该单位工程项目工期保证金
当单位工程各节点工期累加延期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视为承包人根本性违约,除以上两条已处的违约金外,没收全部工期保证金,承包人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且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工期延误若造成发包人向第三方赔偿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向第三方赔偿数额再支付赔偿金
承包人退场每推迟一天,追加10000元/天的违约金给建设单位,直至退场手续办理完毕并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