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法与社会——参加法社会学国际协会第31届学术大会之后的思考阅读次数:2666季卫东(季卫东作者为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社会学国际协会理事和这次大会的筹备委员会成员
)世纪的交替与文明的交锋、交融重叠在一起,给人类带来希望,也带来不安
19世纪末,尼采宣告“上帝已死”,理性的个人在实证主义的范围内成为主体——即不具备自我反思能力的主体
在20世纪,法学世界观几乎在全球规模上取代了神学世界观
然而,到20世纪末,普遍主义的法治秩序本身却出现了深刻的正统性危机
为此,哈贝马斯在批判尼采的“停止反思的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实践和对话理性的社会政治哲学以及相应的法学理论
于是,理性因反思而超出了实证主义的藩篱,主体因相互性而超出了个人主义的范畴
现代西方的法律和权利的哲学基础从此而动摇
目前是一个“没有根据的时期”
各种事物都取决于象征互动的关系,缺乏确实性,多元、界限、动态、混沌、怀疑和批判的思潮广为流行
另一方面,与冷战结构的崩溃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相关联,人们开始探讨新的社会秩序模式和法治范型,与此同时,地域性的知识、特殊性的问题以及非正式的规范也受到重视
总之,严格的法律实证主义的经典体系论已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法社会学的研究正在酝酿着法律思维方面的突破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和思想背景下,法社会学国际协会(ResearchCommitteeonSociologyofLawoftheInternationalSociologic-alAssociation)第31届学术大会于1995年8月1日至4日在日本东京大学召开
来自东西方30个国家的168名学者和东道国的252名出席者参加了大会并作了学术报告
中国共有12名学者应邀出席了这次学术大会并进行了讲演或论文宣读〔1〕
大会的主题是“法文化——相遇与变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的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