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1本协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合作申报项目,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申报主体根据深圳市技术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协议合作双方以合作团队方式参加项目申报
/双方均同意本项目申报主体是由深甲方承担
第二条本协议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内容如下:
第三条项目任务分工1、甲方职责(1);(2);(3);(4);2、乙方职责(1);(2);(3);(4);3、未经合作双方同意,合作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第四条经费分配1
如果项目申报成功,获批立项,根据上述划分的研究任务内容,对政府下达的资助经费,各方同意此经费分别按政府资助经费的%(甲方)、%(深乙方)进行分配
配套经费由合作各方按各自所获政府资助经费的----比例负责筹集到位,并出具2相应的承诺证明材料
政府资助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项目参与各方使用政府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归购买方所有
甲方在收到政府下达的资助经费后的一个月内将其它合作各方所占经费支付到其指定帐户
合作各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现一方有重大违背项目计划(含进度和质量)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相对方应及时提出,该方仍不改正的,相对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请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保留要求违约方立即退还政府资助经费部分和对已经投入的研制资金及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成果归属1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1)各方独立完成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合作双方共同完成的,合作双方共有
(2)共有知识产权的申请、实施和许可转让须合作双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且共同承担所需费用,具体方案另行约定
(3)所有的成果优先在甲方进行产业化
合作一方如需放弃申请权或者转让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