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内容1、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
5、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规党纪情况
开展评先评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1、星期四第六节课后为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各党支部必须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3、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次数
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要上报党的上级组织
4、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经常与一般党员谈心、交心,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
5、党员每年至少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纪律1、党员参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活动,一律实行个人签到制,凡缺勤的由活动主持人审定缺勤原因,第1页共15页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处理
2、党员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或调休期内,如党组织通知其参加组织活动,则必须参加,不得以休假为理由拒绝参加党组织生活,也不得借故拒绝参加党组织生活
对以休假为由或借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按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处理
3、每个党员都要参加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