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轻工业工作制度汇编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委的集体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府决策的贯彻执行,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基本原则㈠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㈢在党委会上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一员,委员和书记都有权发表个人意见,可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党委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违背集体决定的行为。二、议事范围凡是下列问题均要提交党委讨论决定:㈠传达和研究贯彻市委、市府及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决定。㈡研究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作风、廉政等建设的规划、任务及措施。㈢根据党的中心工作,研究对下属党支部进行指导等事项,定期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㈣研究内部机构改革方案、编制、干部任免、人事安排、考核奖惩及管理措施等事项。㈤下属企业党政领导职务的任免以及下属党支部的建立、撤销、合并和新党员的审批。㈥总公司经济发展、企业改制中长期和年度规划,企业改制等重大问题。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方案和重大资金收支项目的确定。㈧其他需要由党委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三、议事程序第1页共19页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按照“提出议题——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防止和避免决策失误。㈠党委会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由党委书记和副书记酝酿后确定。㈡议题提出后,党委书记要根据议题的轻重缓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对全局性的重大议题要亲自参与,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集体领导提供决策依据。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党委书记要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起草好议题草案。㈣议题草案拟定后,要认真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一些政策性较强的议题草案,还要注意事先向上级和专业部门请示或咨询,以避免不应有的失误。㈤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㈥集体决定做出后,党委书记要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四、讨论决定㈠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人事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委员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先向召集人请假,并将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诉会议召集人。㈡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参加,如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㈢党委会应指定专人记录,必要时可编印《会议纪要》或下发文件。㈣党委会讨论的一般议题和会议日期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除突发事件,情况紧急外,一般不临时动议。会议成员对会议议题和日期如有异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向会议召集人提出。㈤会议决策时要进行充分讨论。决定干部人事问题,应当逐个表决。㈥会议决策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第2页共19页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进行表决,对同时涉及几个方面重要问题的事项,要逐项表决。表决的方式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决策内容的重要程度确定,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经过表决形式的决议,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如果出现重大意见分岐,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按多数人意见决策名,应暂缓作出决定。五、报告和监督㈠党委对执行集体决议要做出明确分工,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㈡党委书记要带头贯彻集体决定,带头完成分工负责的任务;同时,协调好委员各负其责,共同执行决议。㈢党委书记要严格履行职责,抓好党委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㈣党委委员要及时向党委会或党委书记汇报决议的报告情况和和执行结果。六、附则㈠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则有抵触的,以本规则为准。㈡本规则若有与上级精神不符,按上级精神执行。中共**市二轻总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委委员之间沟通思想、交换思想、统一认识、促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