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管理制度大全之教学楼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教学楼的管理,确保全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安全管理(一)严禁在教学楼内私拉乱接电线,线路有问题应及时报修
(二)严禁在教学楼内装接电器,尤其是大功率电器,如因工作或教学需要及时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安排
(三)除楼管员在指定地点外,其他人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发现破坏现象,楼管员应及时制止,上报保卫处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楼管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教学楼,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七)最后一位同学离开教室时应关闭电灯、关好门窗,各系(部)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闭电灯、关好门窗
(八)除教学楼楼管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教学楼内住宿及过夜
(九)楼管员在就寝前,逐一检查教室灯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检查完毕后将教学楼相关电闸和水闸关闭
第二条门卫管理(一)楼管员24小时值班
(二)教学楼的开关门时间根据学院的作息时间来确定,在开门期间内,楼管员应在值班室值班,不得擅离岗位
(三)楼管员有权对进入教学楼的人员进行查验证件,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
(四)携带大件物品出教学楼应接受楼管员检查,办理登记手续
第1页共3页第三条卫生管理(一)教室卫生由所在系(部)安排学生自己清扫
(二)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三)楼管员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
(四)教师休息室、阶梯教室的卫生由各系负责
(五)在规定的地点倒置垃圾,不允许随意置放
(六)卫生管理详细要求详见《教学楼卫生管理规范》(见附件)
第四条水电管理(一)教学楼照明用电应按时停送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务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特别供电
(二)全天候提供插座用电
(三)晚自习下课后如需继续学习,学生应到开放的公共教室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