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长期驻外业务人员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1、公司根据业务地点,在各具体业务进行地点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
业务人员一到两名,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并对联络处的办公事务处理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电脑一台,电话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
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宽带上网费用公司负责
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电话费按照每月200元报销
超额部分自付
(3)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说明事由
联络处有公车使用的情况,需要每月上报当月公车使用公里数以及用途,由于业务工作所产生的汽油费用实报实销,因为个人事务产生的费用自付
(4)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5)其他费用如传真、快递,检验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6)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
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第1页共3页细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业原材料事业部管理手册》及《工业原材料事业部项目运营作业指导书》执行,对合作企业的资质进行认真核查
2、驻外业务人员需密切关注所驻业务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做好与所驻业务单位的业务协调工作,并且关注所涉及产品的当地市场情况以及价格情况,每周汇总资料向项目组汇报
3、各项目在与所驻业务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后,驻外业务人员需第一时间知悉涉及合同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