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大全之督察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督察力度,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执行力,及时发现、解决学院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学院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学院的督察工作由督察室负责,督察室设督察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日常督察。第二条督察室以周为单位,每周一以督察报告的形式向院长办公会通报上周督察情况。若遇紧急或重大问题可及时通报。第三条督察室在出具的督察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处理决定。第四条督察室在督察报告中要反映出前次督察报告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第五条督察员日常督察的主要内容(一)学院下发的决定、决议及院领导各项指示的执行情况。(二)各部门日常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三)学院各部门日常履行各自职能的情况。(四)学院全体教职工日常行为操守。(五)处理群众来电来访、院长信箱等所反映的问题。第六条接受投诉督察室开设多种渠道,接受投诉。(一)投诉方式:1、设立意见箱,广泛收集意见;2、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问卷调查;3、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电话投诉;4、建立网上投诉信箱,接受网上投诉;第1页共2页5、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就热点问题听取教职工意见,收集投诉信息。(二)投诉问题处理原则:1、严格为投诉人保密;对投诉问题进行核实;2、对投诉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查清事实后及时批评教育;3、根据投诉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不同处理办法。(三)有效投诉处理流程1、对一般性投诉,反馈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直接处理;2、对于重大投诉,进行深入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上报院领导处理。第七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