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意见*4年8月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发[*4]19号),全面推进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改革的深入,林业发展面临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逐步建立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3]9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1
一是稳定林权原则
把保护林权、保障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大规模流转森林资源造成林农失山失地
二是发展产业原则
大力扶持发展科技含量高的特色林业产业,以产业的兴旺发达带动整个林业的大发展,实现林农增收
三是保护生态原则
配套改革的各项措施都必须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前提,不断提升林业的生态功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是综合配套原则
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不能“单打一”,必须以“五统五放”为重点,从建立“六大体系,一个中心”入手,构建统分结合的林业管理和运行机制
五是稳步推进原则
配套改革要从实际出发,从改革最关键的环节入手,稳步推进,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规范有序、权责明确、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具体目标是,建立“六大体系、一个中心”
即: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林业投融资体系、林业科技人才服务体系、林业政策法规体系、林业保障体系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
*6年下半年选择30个重点县(市)先行试点,*7年上半年全省推开,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配套改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