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南力克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的原则;关口前移、警示教育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廉政谈话的对象是乡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新任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财务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
4、诫勉谈话的对象是村民反映带有苗头性问题的、发生违纪问题但不够纪律处分的、涉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财务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及其他党员
5、对乡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新任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乡党委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的村“两委”其他成员由乡纪委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的村会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由村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6、对村民反映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执行政策、廉洁奉公等方面带有苗头性问题的,涉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由乡党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村“两委”其他成员的,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村会计等重要岗位的人员由乡纪委、村支部书记共同进行诫勉谈话
7、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统一由乡纪委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配合
进行廉政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
进行诫勉谈话,村党支部要向乡纪委提供谈话对象的履历、家庭、群众反映等有关情况
8、负责诫勉谈话的党委或纪委领导同志要实事求是地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
第1页共8页9、乡纪委要有针对性地责令被谈话对象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和督办检查
10、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由乡纪委负责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