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政执法评议制度一、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工作,保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财政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形成一个社会化的执法监督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财政执法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政执法评议应以社会评议为主,内部评议为辅
财政执法评议的主体包括社会评议主体和内部评议主体:(一)社会评议主体: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公、检、法、司、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群众代表及广大财务工作者;(二)内部评议主体
上级财政机关、本单位财政干部职工
三、财政执法评议的客体
*市财政局及其行政领导
四、财政执法评议以《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财政局制定的财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等制度为依据
五、财政执法评议内容包括:(一)执法主体是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依据是否清楚;(二)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是否正确;(三)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执法;(四)财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到位,执法文书使用是否齐全、准确;(五)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六)有无“吃、拿、卡、要、报”问题;(七)有无混淆收入级次问题;(八)对财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是否追究到位;(九)是否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违规处理有关财政和涉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案件问题;(十)是否依法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是否做到依法治财、依法理财;第1页共2页(十一)财政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等执法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十二)财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是否落实到位;(十三)其他执法中的问题
六、评议方法:(一)领导报告、群众评议
每年度终,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一个年度内的整体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大会上做执法情况报告,与会者讨论报告情况,提出评价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单位及行政领导的执法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