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店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控辍保学制度华店镇中心小学2017年9月华店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高标准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学校校长负直接责任,教导处具体抓该项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师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与家长联系,动员返校,对于返校有困难的学生报请镇政府协同动员返校
三、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由镇校联合,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给予学习用品等费用的补助,解决特困生就学问题,确保不发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四、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
五、加强师德建设,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六、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度考核中
对班级辍学生学校不除名,各项活动均按在籍数计算,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晋级、绩效工资等挂钩
学籍管理制度华店镇中心小学2017年9月华店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入学必须按《元江县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认真加以落实,凡进入学校就读学生必须申报学籍,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第1页共8页(卡)
开学后第三周内,报新生学籍电子文档到教育局基教科注册学籍
二、转学1、XX县区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必须保证本服务区学生入学,学生班额不超过50人,经教育局批准、其它小学经基教科批准后学校方可接收
3、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和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办理转学
4、转学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第三周,之后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5、申请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