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转型期间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国际劳工组织有一句名言,如果社会不稳定,社会就不会发展进步,如果没有社会保障的存在,社会就不会稳定
这句话以客观角度证实了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进步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转型作为基础而进行的一场与国家计划人民生活有关的的重大变革
社会保障指的是社会成员身体状况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或者得到的收入难以满足生活的必要要求等情况时,获取国家以及社会提供的保障金
想要改善和健全社保体系,需要将社会援助,保险以及福利共同结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生活提供保障
社会保障的积极影响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一是“安全网”的作用
当群众由于年老、失业、工伤等因素而无法继续独立获得收入时,为其提供基本收入与医疗照顾,除此之外,对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低的人群,也需要进行适当的帮助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可以缓解社会群体在就业上的不均衡,还可以降低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
健全社保制度,可以保护劳动群体的自身权益,同时提高劳动群体内部创造力,进而确保社会经济的稳步提升,消除社会供需差异
社保法律制度体系本身不但和社会保障模式息息相关,还受我国国情和立法上宏观规划的指导,国内社保法律的相关体系起步较晚,目前仍然处于探讨和完善的阶段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
缺少科学合理的关于社会保障法律设立的理论
从整体上看相关的法律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论概念,在社会保障立法机制以及流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社会保障立法的关键理论观念包含生存权保障理念、社会连带与平等思想
社会保障是全社会的事业,国家作为这一制度的组织者,只有靠社会上全员参与、互助共济,才能实现和达到目标,因此,社会连带思想是其中的关键性理论
根据这一理念,社会成员都必须担负起自身的社会保障责任,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