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单)[5篇材料]第一篇:2-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凡我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三分之一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分配名额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
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组参加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它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受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按期换届选举(届期三年),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教代会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大会主席团成员赠在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小组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由5人组成,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政以下五项职权:①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第1页共9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