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监督制度与队伍建立摘要
林业植物检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各地存在诸多的监督体制与队伍建设不健全的问题,详细阐述了如何完善检疫执法适应新时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林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探讨林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属于林业行政执法范畴,但它与其它的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授权不一样,职责也不一样,执法依据也不同,是相对独立的
多年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州(市、地)、县(市)认真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与本辖区相适应的《植物检疫办法》,突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重点,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定期对涉木企业进行依法检疫登记和检疫监管,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力度,为林业安全生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须引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笔者根据多年参加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对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总结,供广大读者参考,便于在检疫执法实际工作中操作运用
1检疫执法和执法监督的基本现状从各地多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的情况来看,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检疫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规定设立了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机构-检疫站,配备了检疫执法人员
同时,还委托了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行使检疫执法权,如林业站等
各执法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委托范围开展执法工作,查处了违章调运、未办证调运等植物检疫案件,规范了调运检疫程序,保护了森林植物资源的安全
为保证检疫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了检疫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从事检疫执法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
初步建立了规范检疫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统一实行持执法证件上岗制第1页共4页度;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检疫执法程序;三是严格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