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案件查处工作制度路政案件查处工作制度(一)为有效查处各种路政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保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高速公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路政案件查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应处不怠,应收不漏
(三)路政案件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路政管理规定》、《XX省公路管理条例》、《XX省高速公路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XX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等
(四)路政案件的分类:路政案件按照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路产赔(补)偿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路产赔(补)偿案件按照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可分为简易案件、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大案件
简易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一般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案件;重大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10000元至50000元(不含50000元);特大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的案件以上;(五)路政案件的查处必须由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共同执行,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办案文书要加盖“路政专用章”、“行政处罚专用章”及办案人员章(签名),使用法定文书和省财政厅统一制作的专用票据
第1页共3页(六)公路赔(补)偿案件查处程序简易程序: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当场处理,其程序为:1
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权作出陈述和申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5
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
报路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般程序:除按简易程序可以当场处理的公路赔(补)偿费案件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