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规章制度一、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的职责1、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长等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小组是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开发、实施、管理、评价的最高机构
2、负责制定本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研究性学习课程的一年至三年计划及相应步骤,保证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研究性学习课时在本校的落实
3、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建立课程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与课程实施有关的规章揣度检查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4、负责制定本校研究性学习评价方案,监控和评价教师、行政管理者、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工作
5、负责开发、整合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积极筹措资金,从经费、设备、仪器、资料、场地、人员等方面为师生提供课程实施的条件
6、将研究性学习课程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行专项管理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课程指导,伺时研究、处理具体问题
二、教科室的职责1、教科室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评价
2、随时检查各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提供各种相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建设性意见
3、加强与教务处、教育处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协调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教研组、年级组等部门的关系,妥善处理临时突发性问题
4、根据教育部课程计划、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和本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制定全校各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第1页共9页程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以学年或学期为周期,按照研究性学习的课程流程,统一布置各阶段的教学工作
5、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师生参与讨论、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学生评价方案,设计学分制管理方案,对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实施考核评价和学分制管理
6、加强对研究性学习课程规律、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