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围墙施工协议书篇一:临时围墙合同工程合同——汇金商业广场工地临时围墙甲方:连云港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顺泽房地产公司会议室签订时间:2020年2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汇金商业广场工地临时围墙工程第二条工程地点:南方家园西侧,新车站路对面第三条工程范围:临时围墙655米(其中砖砌体围墙410米,彩钢板围墙245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附后)第四条工程造价:围墙每米单价,砌体围墙310元/米,彩钢板围墙100元/米
总造价(暂估):壹拾伍万元整(150000)(以甲乙双方审定的结算为准)
第五条承包方式:一、包工包料
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由乙方自采自购,材差按现行省、市文件执行
第六条工期:自合同签定日起30天内竣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单价按合同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九条工程类别及企业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双方事宜及违约职责: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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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1、派定工地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工作联系
并对设计、施工技术、经济等事宜办理相应手续
2、由于甲方要求停、缓建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1、按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如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经甲方工地代表签字后有权不付款或付部分款
3、施工中注意安全,遵守甲方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4、如果没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按总价千分之一的价款处罚,按延误天数累计处罚
第十一条竣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