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例会制度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是组织部行使权利的主要方式,是体现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集体领导的主要方式
为保障团委组织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这一制度,作为召开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规范
第一条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
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为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委员、组织部部长(大四部长可由大三副部长委托代替)
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列席人员由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决定
第二条会议召集
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由经管学院组织部部长召集
会议时间为;地点为
召开会议前,由组织部通讯组通知会议出席人员、列席人员
第三条会议主持
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由经管学院组织部部长、或组织部部长指定人员主持,且实行轮班主持制度(详见轮班主持制度附表)第四条会议内容
加强组织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讨论、决定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问题;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汇报及对后期工作的安排、布置;与会人员有权向会议提出需要讨论、审议的问题;对提出的问题应有充分准备,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方案供会议决策
第五条会议程序
在不与经管学院团委通过的其他制度相违背的前提下,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组织部部长发言;二、组织部委员作补充发言;三、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分别作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汇报;四、审议通过组织部提交的各项制度、规定;五、审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六、讨论审议各种问题;七、组织部部长作总结发言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八、审议通过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决议
第六条会议决议,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应当通过第1页共8页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应当公开,并在组织部部长及委员督促下执行
第七条会议记录
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必须作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组织部或办公室人员负责
会议记录应当保密
第八条会议纪律
为保障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正常进行,所有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