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诫勉制度实施意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实行诫勉制度是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机制的内在要求,是激励领导班子团结奋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创业精神的重要保证
为强化对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诫勉范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乡科级领导班子及在职乡科级领导干部
二、诫勉内容(一)领导班子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诫勉: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县委、政府指示和决定不积极、不主动、不认真,自行其是,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不顾大局,酿成不良后果的
2、履行职责差,工作标准低,班子成员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致使工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处于后三位者
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班子成员不团结,搞内耗形不成合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4、领导班子不注意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致使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混乱、纪律松驰、队伍涣散,单位干部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政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的
5、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不重视,思想麻痹,措施不力,造成工作失误或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6、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使用干部,对单位犯重大错误干部不向组织如实反映情况,包庇纵容的
7、违反财经纪律和财物管理制度,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
8、群众信任度低,在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考察中领导班子第1页共4页被确定为较差等次或班子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得不到群众信任的
9、其它需要诫勉的
(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诫勉: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政治敏感性低,不能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