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外科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生命健康,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特制定脊柱外科医疗不良事件(隐患)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不良事件(隐患)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不良事件(隐患)为由于医疗干预或医院体制、设施、设备缺陷而不是患者疾病本身造成或可能照成患者发生损害的事件
二、报告范围1、可能导致病人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2、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
如手术同意书患者未签名等事件
3、不符合临床诊疗护理规范的操作
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的事件
5、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隐患
三、接收不良事件(隐患)报告的单位1、医疗质量、管理不良事件(隐患)上报医务部
2、护理不良事件(隐患)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隐患)上报院内感染管理部门
4、药品不良事件(隐患)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隐患)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隐患)上报总务部
7、服务态度及劳动纪律事件上报党办
8、安全不良事件(隐患)上报保卫部
9、体制原因所致不良事件(隐患)报告院办
四、报告形式1、书面报告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隐患)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
五、报告内容不良事件(隐患)报告人员须认真填写《不良事件(隐患)报告表》,应详细、如实说明以下内容:第1页共11页1、受不良事件累及的患者的身份资料;2、不良事件发生时段;3、报告不良事件类型(药物、跌倒、手术、输血、医疗作业、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4、患者目前状态;5、目前的处置情况;6、若为医疗安全隐患报告应具体指明引起隐患的事由
六、分析、反馈、制定整改措施
职能科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对不良事件(隐患)的调查和核实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上报分管院领导
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积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七、奖惩措施1、本制度为非处罚性,鼓励当事人主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