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保护、教育、监督的职能作用,根据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云纪委xx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纪委常委会通过并报市委同意,特制定我市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旨在关心爱护干部,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夺取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双胜利
二、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一)谈话人
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或受书记委托的委局室主任
(二)被谈话人
各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办、局、各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每次谈话的具体对象,由市纪委确定
三、谈话内容(一)领导班子和本人维护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指示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第1页共3页(四)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xx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xx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及其它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根据谈话对象的实际情况,每次谈话的内容应有所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