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摘要]法制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制度基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目标的实现,归根到底在于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和保障
构建和谐法制的重点在于立法权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广大公务员法治理念的增强和制度设计的合理
[关键词]法制和谐;和谐社会;制度基础[中图分类号]d9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391(2007)05-0025-02法制和谐是指国家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协调与统一
它要求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要求横向的法律规范之间不能相互冲突和抵触;要求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体系具有系统性、协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没有盲区和空白
法制和谐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制度基础,因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和重中之重
一、法制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命题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民主法制的更加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人民权益得到尊重保障”作为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任务之首
这里的表述是“民主法制”,而不是“民主法治”,既体现了党中央务实求真的理论创新,又表达出党中央重视构建和谐法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实质
“民主法制”和“民主法治”的两次表述在逻辑上是一致第1页共5页的
“法制”是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