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中国xxx银行xxx市支行金融风险异常情况快速报告制度为全面、快速地掌握xxx市支行金融风险状况,及时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xxx市各xxx网点
二、报告范围1
出现异常提取存款、挤提存款和其他原因致使债务无法及时清偿等问题;2
因违法、违规经营或其他原因等导致存款大幅度下降而可能诱发支付困难的;3
信贷、资金等资产业务和非信贷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等发生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损失;4
新发生或新发现违规经营、违规担保、违规拆借的情况;5
因违法违纪违规造成网点负责人外逃、出走或被司法机关治安处分、拘留或逮捕的;6
各类违纪违规案件或“三防一保”案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7
主要业务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在2个工作日内难以恢复而影响柜面业务的;8
其他需上报的风险事件
三、报告程序1
发生金融风险的网点要及时向市支行汇报风险情况;如发生涉及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还需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银监部门汇报;2
接到风险情况汇报后,风险发生地所在的网点应立即会同有关机构或部门共同协商研究风险处置方案,并以市支行名义形成风险报告上报xxx市银监办、人民银行及xxx市支行;3
市支行本级发生报告范围内的风险或接到网点风险报告后,应将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及时向xxx市银监办报告;第1页共3页4
快速上报的时间要求:(1)风险发生社在风险发生时应立即向市支行快速上报风险发生情况
属支付风险的应即时上报,其他风险应于当日营业时间结束前报达市支行;(2)市支行在接到信用社风险报告后,应立即报告xxx市银监办和XX市分行
属支付风险应于当日即时上报,其他风险于次日9:00前上报
市支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应于次日报告;(3)在风险事件未完全平息之前,市支行仍必须按风险报告形式向银监部门定期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如涉及挤提事件的应每天上报进展情况,其他风险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