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会计准则比较中美会计准则比较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综合国力,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一直领导着世界会计潮流的走向,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USGAAP—UnitedStates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s)被公认为世界范围内影响最大的会计模式。也一直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健全、最有效的会计准则体系。FASB一再强调“在国际化的同时,也要维持高质量会计准则”。在全球资本市场里,美国的资本市场亦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开放、最完善和成熟的市场,资本市场的繁荣与其高质量的GAAP存在密切关系。中国企业将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而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作为在中国经营的美国企业,或者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以及在美国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都有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它们需要同时满足中美两个不同的会计准则,既要提供一份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又要提供一份符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应这一需求,本文试图对中美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系列比较:中国和美国两个主权国家各自财务会计准则制定原则,具体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体系进行分析和比较。即对中美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历史渊源,适用原则的进行比较,并介绍国际上会计准则制定原则的融合趋势;中国企业会计准则(PRCCAS)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USGAAP)两个准则体系中的准则回顾,涉及具体准则在16个方面的不同要求,试图比较出财务会计处理上的差异,及财务报告中存在的差异。通过系列比较尽可能梳理出中美财务会计准则差异部分的脉络。一、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原则的进一步融合和发展经济全球化要求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而全球资本市场统一的重要前提之一便是全球会计准则的统一。统一的会计准则是统一国际资本市场的关键基础。例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如财务会计准则不统一,给不同国家的投资者比较不同市场的金融工具带来了麻烦,加大了金融工具发行者的成本,各国金融监管者也为之烦恼。若能统一会计准则,将使公司节省时间和资金,同时有助于建立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目前,美欧会计监管部门就统一会计准则逐步达成协议,这意味着统一国际会计准则的运动取得重大突破。美国以规则为基础制定GAAP的历史,从3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已达70年之久。美国一向认为USGAAP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准则,并排斥其他国家的准则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运用。然而以规则为基础,容易给企业滥用准则的机会,使之逃避准则的约束。美国资本市场在安然事件及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公司会计丑闻之后,美国国内对规则基础模式进行严厉批评,并试图考虑原则基础模式的可行性。2002年《萨班斯一奥克斯莱法案》的出台后,美国会计方面主要采取两大措施:一是改革会计准则的制订方式,提出从以规则为基础(Rules-based),转向以目标为导向,以原则为基础(Anobjectives-oriented,Principlesbased);二是改进、完善现有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s)即概念框架,并提高它在财务会计原则(GAAP)中的层次。对于萨班斯法案第108节(D)的要求,FASB于2002年10月21日首先作出反应。它提出了《美国准则以原则为基础的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FASB在建议稿中承认,现有的美国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是以规则为基础。建议稿建议今后会计准则的制定应以原则为基础,要体现以下三点要求:(1)对原则的运用应更为广泛,几乎不存在对原则的例外;(2)为实施上述原则,也颁布各种解释和操作指南(包括所有的来源,不限于来自FASB);(3)采用概念框架建立原则,概念框架即现有SFACs是基本成功的,但尚有缺陷。美国SEC首席会计师办公室和经济分析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既认真研究了萨班斯法案第108节(D)(以下简称“法案”)的精神,又分析了FASB的建议稿和各方的评论与反映后,在2020年7月25日向国会提交《按照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2002萨班斯法案108(D)条款要求对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采用原则导向的会计体系进行研究的报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