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联锁系统管理,依据《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2000),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系统(SIS:SafetyInterlockingSystem)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安全联锁系统包括石油、化工、化纤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安全联锁系统(生产工艺安全联锁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安全联锁系统(机组安全联锁系统)
第三条安全联锁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安全联锁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部门职责: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安全联锁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制定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生产装置执行情况;2、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检查考核;3、负责组织因安全联锁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4、负责组织建立安全联锁系统档案
第五条公司分管设备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联锁系统的负责人
各部门职责:1、技术研发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生产工艺安全联锁系统的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安全联锁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2、设备管理部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管理,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检查考核
负责组织由于安全联锁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联锁系统档案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仪修班是安全联锁系统的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