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为提高学位工作水平和学位论文的质量,保证学位论文在结构和格式上的规范与统一,特作如下规定,并从2003年下半年起执行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提倡用中外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3-10万字,摘要为3000字;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2-5万字左右,摘要为1000字左右
二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依次为:1、论文封面;2、扉页;3、原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4、论文目录;5、中文摘要;6、英文摘要;7、符号说明;8、论文正文(包括文献综述);9、附录、附图表;10、参考文献;11、致谢;1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13、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
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一)论文封面:采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的封面
用小二号黑体字打印封面论文题目,四号黑体字打印脊背处论文题目和封面作者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论文完成时间、密级、学校代码、学号、分类号等内容
论文题目不得超过30个汉字
分类号应根据有关部门对论文编写格式要求,采用《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进行标注
(二)扉页:论文设扉页,其内容与封面相同,送交学位办、校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论文其扉页由本人用碳素钢笔填写
(三)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四)论文目录:论文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简明扼要
(五)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内容要点,其中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成果、结论及意义等,并注意突出论文中的新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的成果,并在摘要后列出3-5个关键词
(六)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一致,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并在其后列出与中文相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七)符号说明:介绍论文中所用符号表示的意义
(八)论文正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