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音乐论文3文档(2)VIP免费

音乐论文3文档(2)_第1页
1/2
音乐论文3文档(2)_第2页
2/2
音乐表演者的主体能动-音乐美学是以哲学为基础,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阐释有关音乐艺术普遍规律的学科。音乐美学是音乐表演实践的基础和理论指导。音乐表演是一个独立的、创造性的实践过程。它既再现了音乐作品的历史时代与艺术风格特征,又体现了音乐表演者的审美意识与创造激情,展示了音乐表演者鲜明独特的个性和娴熟精湛的技巧,从而在音乐表演实践中实现了音乐表演的客体与主体的统一。由音乐表演活动中的创造想象活动是主客体矛盾统一的过程。作曲家创作的音乐作品是客体方面,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是主体方面。主体与客体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在这对矛盾中,从唯物论的根本观点看,音乐作品提供的音乐艺术形象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是非主导方面,是从属性质的,音乐表演者的再创造必须是在忠实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从辩证法的观点看,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是能动的方面,是再创造的主体,音乐作品是再造的对象,必须通过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生动再现其艺术形象,将这种美的艺术形象生动地展现给欣赏者。音乐作品与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二、音乐作品的客体制约性作曲家创作的音乐作品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作曲家的原作是音乐表演者二度创作的原型与基础。从客体上来说,音乐表演者只有在作曲家提供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音乐表演活动才算是真正的二度创作活动,倘若二度创作不是建立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的,不忠实原作,偏离原作太远就违背了音乐表演的本质。1.音乐作品的时代背景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任何音乐作品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必定具有特定的时代烙印。音乐表演者就必须从历史的角度把握音乐作品,尽一切可能去熟悉和体验作曲者生活的时代环境,使自己化身为作品的创造者,与之同呼吸共命运,以便正确地表现作品的内涵。2.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题材内容是音乐作品直接描写的对象,它是作曲家对客观生活有所感动而选取来予以加工表现的生活材料,是作曲家对生活有所发现有所感动,从而有意识地选取、提炼、加工过了的生活,是经过作曲家思想感情过滤了的生活。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是丰富多样的,如:古代题材或现代题材,山水花鸟题材或社会生活题材,伟人的题材或普通工、农、兵题材,和平建设题材或革命战争题材,悲剧题材或喜剧题材等,不同的题材内容就要求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不同的处理。3.音乐作品的风格、特点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我们欣赏音乐作品时,只要加以分析比较,就会发现不同地方的作品、不同音乐家的作品具有各自不同的风格、特点,如:高亢嘹亮的陕北信天游、清新秀丽的云南民歌、热情欢快的维吾尔族歌舞及著名作曲家海顿的热情欢快、莫扎特的细腻抒情、贝多芬的自由奔放等。这就要求音乐表演者在进行二度创作时应搞清楚音乐作品的风格特点,才能更为正确地表现音乐内涵、塑造音乐形象。4.音乐作品的表演形式、体裁等方面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以声乐作品为例,音乐表演艺术按人声分类可分为:男声、女声、童声三大类,而音乐表演的形式有独唱、重唱、齐唱、合唱等,音乐作品的体裁有民歌、劳动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诙谐歌曲、讽刺歌曲、进行曲、舞蹈歌曲、大型的音乐套曲、歌剧等。音乐表演者只有根据自己的声音类型、声音特质来选择合适自己演唱的声乐作品,采用最佳的表现形式演绎和阐释声乐作品,才能使自己的表演与原作得到高度的融合。三、音乐表演者的主体能动性上面强调音乐作品的客观制约性,我们并不能否认音乐表演者的主观能动性。如果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仅仅只是再现原作的话是远远不够的。正如亨利·伍德谈到“乐谱上的标记无论怎样的详细也不可能每个细节都精确,没有什么方法和记号能够准确记下作曲家心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音乐论文3文档(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