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查督办制度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集团公司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由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
第三条董事长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实施,总裁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集团公司其它部门、子公司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领导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三章主要任务与内容第五条任务与内容:第一章总则(一)集团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总裁办公会、集团公司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调度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及责成办理事项;(三)董事长、总裁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四)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1
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2
各部门、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3
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4
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1页共5页(五)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六条可采用oa办公平台政务督查督办系统和传统督办形式(表格、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根据工作流程,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督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董事长、总裁确定,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牵头办理,督查立项须填写《督查督办事2项审批表》
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督查事项批准立项后,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办通知单》中列明事项的内容、督办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