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XX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操作细则为贯彻落实《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工作目标遵循农民受益、市区联动、有序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统一预决算管理、统一账户核算、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提高新农合基金抗风险能力,逐步实现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形成公平可及、保障适度、资金安全、管理高效的新农合制度。二、参合对象(一)纯农人员本区农业户籍及其外省市农业户籍配偶,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城保、居保等)的人员。(二)镇保人员2019年度选择参加新农合门急诊统筹的镇保人员。参合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家庭内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人员除外)。三、筹资标准与方式根据国家和本市医改规定的筹资和补偿要求,综合上年度基金收支情况,医疗费用增长以及基金使用结构(基本医疗基金占85%、大病保险基金占5%、风险金占10%),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筹资标准。(一)筹资标准2019年,新农合市级统筹人均筹资标准为1800元/人(备注:不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包括:1.个人缴费。按照我区2019年度新农合缴费标准缴纳。纯农人员的个人缴纳标准为310元/人;镇保人员参加新农合门急诊统筹的个人缴纳标准为1000元/人。特殊群体(指农村户籍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对象、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持证残疾人员,其中60周岁以上指195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人员)的个第1页共7页人缴纳部分由区、镇(金山工业区)两级财政及区残疾人保障金作全额补贴。2.区、镇财政补助。纯农人员各投入600元/人,镇保人员各投入615元/人。3.市财政补助。纯农人员、镇保人员均投入290元/人。(二)筹资方式1.集中投保资金个人缴纳资金由镇政府负责收缴后通过各镇(金山工业区)新农合基金专户在当年2月底前上缴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基金结算户;特殊群体的个人投保补贴经费由区、镇(金山工业区)财政和区残联在当年2月底前按时上缴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基金结算户;区、镇(金山工业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根据上年度参合人数由区、镇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补贴资金由区、镇(金山工业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缴纳时间另行通知。2.中途投保资金2019年中途参合对象全额缴纳年度个人参合资金。中途参合对象个人缴费资金于参合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经区合作医疗事务中心基金结算户汇缴至市合作医疗事务中心收入户。四、参合规定(一)参合时间参合对象应当在2019年12月10日之前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年度缴费,方可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农合待遇。(二)参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纯农人员和镇保人员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登记签约、缴费手续,逾期申请不予受理。五、定点就诊医疗机构(一)所属镇村卫生室(二)一级医疗机构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钱圩精神病院。(三)二级医疗机构第2页共7页XX省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XX县区中西医结合医院、XX县区亭林医院、XX县区精神卫生中心、XX县区妇幼保健所、XX县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四)三级医疗机构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XX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XX省第一人民医院、XX省第六人民医院、XX省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长征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XX省第十人民医院、XX省同济医院、XX省肺科医院、XX省胸科医院、XX省精神卫生中心、XX省第一妇婴保健院、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XX省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XX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