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督察制度(试行)党建工作督察制度(试行)1总则1
1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xx总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总公司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对二级单位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有效跟踪,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xx总公司党委决定,建立xx总公司党建工作督察制度
2通过党建工作督察,促进各单位党组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各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确保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
3设立专职督察员,受xx总公司党委委派,履行党建工作督察职能
2督察的对象2
1xx总公司党委实行党建工作督察的对象为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下同)
3督察的主要内容3
1按照“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的指导思想和“围绕中心抓党建、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工作思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情况;3
2贯彻xx总公司党委工作要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开展工作的情况;3
3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抓好领导人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3
4推进实施人力资源(人才)发展战略,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3
5推进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3
6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企业文第1页共3页化建设的情况;3
7加强党的群众工作,推进“凝聚力工程”建设、民主管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的情况;3
8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3
9二级单位党委负责人履行党建职责的情况;3
10xx总公司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
4督察员管理4
1任职资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