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解和谐社会研究三个实践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观念的提出已有一段时间了,不少研究者已从理论上进行了多角度的探讨,这无疑是必要的,但有了好的理论只是成功的开始,关键还要看实践,本文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难题谈点自己的看法
难题一:如何把握好民主健全度与法制健全度间的关系我认为,民主健全度与法制健全度之间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最重要的关系,第一位的关系,也是实践中不好处理的一个难题
和谐社会不应该是一个专制和人治的社会,而应是一个民主和法制的社会
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宏观部门讨论2020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时,曾经提出了几种不同的战略目标命题,最后中央选择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样一个概念
但是这个小康社会是从小康生活概念里面推衍出来的,因此带来一个新的问题,即如何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新的界定
十六大对此有六条标准,就是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和生活殷实这六条
三年过去了,这六条落实情况怎么样
我对国内的若干省、市作了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确实在按照六条标准进行细分,制定了一些具体指标,努力往这方面去做
但是,不可否认,有些地方在贯彻这六条当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或者说是一种片面化的倾向,就是只抓了前后两条,即只抓经济发展和生活殷实问题而忽略了中间四条,尤其是忽视了“民主健全”
我到一些地方考察,他们称他们准备到2020年或2020年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我对此有点怀疑,在2020年、2020年这些地方民主进程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能否做到十六大所讲的民主健全
我觉得这是一个薄弱环节,值得我们重视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防止,即不要走极端,不要把民主化混同于民粹主义,要讲法治
因为中国是个小生产影响比较大的国家,我们要避免民粹主义
所以,在强调民主的同时必须加强法治建设
法治当中,首先是立法的问题,立此资料由网络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