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精)第一篇: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精)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管理部、经理
第二条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
由班长负责组织调查,查清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呈报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管理部
(二)重伤事故
由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七日内报到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
公司会同市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的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第五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第1页共18页(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