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为何更要从根上废劳教制度的终结只是第一步
权力天然是容易被滥用的,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借助劳教制度这样的手段,什么样的行为都可能发生
要管住背后权力的恶意消灭以劳教为代表的恶制度并不是最难的,此前也有收容遣送制度废除的先例
2003年一名叫孙志刚的大学生在广州被强制收容后,在收容人员救治站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亡
“孙志刚事件”后,在强烈的民意呼吁下,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制定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强制收容遣送改为自愿求助、无偿救助
存在了20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终于结束
但是后来人们也发现,地方在执行新的救助办法时,自愿被执行成强制的情况也不罕见
这体现的正是权力的本质,天然就是要挣脱束缚,恣意妄为
制度的改变不难,难的是真正管住背后权力始终存在的恶意
要严格限制公权力而要管住这恶意,首先必须承认和认识它,也就是要理解权力的本质,认识到权力失控的风险
总的来说,当前的劳教问题,一是使用的广泛和混乱,情节,案由,依据混乱,但都能得出同样的严厉结果,二是救济途径基本不通,被劳教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走复议和诉讼的程序解决
要解决两个问题需考虑:第一,怎么能够让行政权力不走极端,如何限制公权力过分强大,需要建立制约和监督;第二,保证私权不受公权力侵犯,建立完善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制度作为救济手段,保障私权
要顺应人民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时对政法机关的一个很高的要求,也是殷切的重托
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根本
尤其是在“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为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依法办事必不可少,不仅每个公民要守法,所有组织也要守法,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