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1、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
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2、信息报告制度
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3、工作台帐制度
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类调处
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5、值班备勤制度
实行领导带班和全天值班,对突发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依法处置
6、廉洁自律制度
中心各组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公正执法、公平处理问题为原则,勤政廉政,严格执法
7、检查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中心的运行情况要进行第1页共29页月总结、季督查,对中心成员单位参与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
8、首问责任制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及时受理调处事宜
9、督查督办制
对因调处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