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每周例会制度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规范例会操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实际情况,工程例会采用定期周例会形式,时间定于工程首次例会结束后的周五下午三点
工程例会由在建项目监理主持,工程例会地点:总包单位会议室
二、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及各项目组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
到会及会议制度如下:1、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迟到,罚款xxx元/人次;迟到30分钟视为旷会处理,罚款xxx元/人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罚款xxx元/人次;中途更换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罚款xxx元/人次
2、监理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3次以上,则视为监理单位不作为,建设单位将拒绝支付监理费
3、总包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3次以上,则视为未能履行总包单位相关职责,建设单位将拒绝支付所有工程总包管理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由总包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4、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3次以上,则视为该分包已无任何问题需要相关单位协调处理,所有问题该分包自行解决,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该分包承担
5、会议期间各参会人员手机一律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造成严重干扰会议正常进行的,罚款xxx元/次
以上罚款,相关单位应于3日内上交建设单位,否则将双倍从该单位合同应付款中扣除
以上所罚款款项将作为卫生环境及文明施工基金应用于整个小区工程或部分奖励与会一贯较好的单位或个人
四、例会参加人员(一)、建设方:专业工程师、预算工程师(二)、监理方
在建项目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专第1页共7页业监理工程师
(三)、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四)、甲方指定分包单位
各分包项目负责人
另外,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参加范围
五、例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