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嘎查党风廉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苏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苏木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
苏木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形成文字材料报送旗纪委监察局
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须提前通知纪委监察局,并提交会议相关议题和讨论研究“三重一大”方面所涉及的方案、安排意见、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供纪委监察局审核
以便纪委监察局在列席会议时,重点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是否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依法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前、实施后向纪委监察部门报告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及考评办法》中,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嘎查一事一议制度为了使嘎查集体公益事业的开展不受影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特制定一事一议制度:一、主要内容1、公共卫生事业2、水利设施维修完善3、突发事件抢救及草原防火事宜二、一事一议的要求1、凡遇上述事项要提前或过后召开全体党员、嘎查牧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
2、在此制度实施过程中,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并作为此项工作实施的监督员,一要监督干部,二要监督嘎查牧民
3、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当好宣传员,充分发动群众,上门入户,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嘎查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1页共23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苏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苏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苏木有关责任人具体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条苏木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