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考核评选奖励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进一步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做大做强我县骨干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树立我县骨干企业良好形象,促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每年对全县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综合经济实力排序,在此基础上评选和命名“大足工业企业10强”,并将其作为大足工业发展的重点支持对象。第一条考核评选原则大足工业企业10强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主要从规模、效益、生产规范和社会责任4个方面综合考核评选。(一)规模。主要考察企业的经营规模,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市场求得生存和发展。进入大足工业企业10强的企业要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大的特征,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二)效益。主要考察企业盈利能力,鼓励企业客观反映资产运用的结果及经营绩效。进入“大足工业企业10强”的企业必须是盈利企业;当年入库税收50万元以上;当年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不得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三)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和环保责任事故。(四)鼓励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企业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应上缴税金要求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当年税金解缴率要求达到95%以上;(五)企业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上述(一)至(四)为必备条件,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进入前10强的自动后移一名。第二条考核评选的范围XX县区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年入库税收总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核算生产第1页共5页性工业企业。第三条考核评选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一)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采用权数的形式,包括以下5个方面:1、入库税金权数为40。其中。入库税金总额权数为30,入库税金增长率权数为10。2、利润权数为10。其中。利润绝对额权数为5,利润增长率权数为5。3、人均创利税权数为15。4、销售(经营)收入权数为20。其中。销售收入绝对额权数为15,收入增长率权数为5。5、固定资产权数为15。其中。固定资产净值(绝对额)权数为10,固定资产净值增长率权数为5。(二)考评得分计算方法1、基本分为100分。2、采用权数法综合计算参评企业得分,即。总分=各项绝对额指标除全县相应项指标的平均值乘权数得分之和+发展指标速度除相应项发展速度标准值乘权数得分之和(入库税收指标不封顶,其他指标最多不超过权数的3倍)。按总分高低进行排序,取前10名为大足工业10强。3、参评工业企业绝对额指标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其中,全县相应指标平均值为全部规模企业相应指标的平均值。4、参评工业企业发展指标(增长率)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各项指标值分别除以发展指标标准值乘以权数之和。发展指标(增长率)标准值为30%。第四条考核评选的程序(一)大足工业企业10强的评选工作由县工业企业经济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工考办)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提供的正式统计年报数据和经有资第2页共5页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县工考办设在县统计局。(二)由县工考办XX县区财政局、统计局、企业发展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质监局,对各工业企业上报的指标数据进行确认。计算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位次排名。(三)县工业企业经济评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各企业的考核评选结果,并将审议后的结果建议名单提交县政府审定。第五条奖励办法(一)对评选出的大足工业10强,由县政府授予“大足工业10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誉牌匾和奖金。(二)对荣获大足工业10强的工业企业主要领导人实行奖励。获第1名的奖励3万元;第2名至第3名的各奖励2万元;第4名至第6名的各奖励1万元;获第7名至第10名的各奖励5千元。奖金由县政府统一安排,考核评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核定,纳入财政预算。(三)对荣获大足工业10强的工业企业副职领导,可按主要领导人获奖金额标准的60%计发奖金,其奖金来源由企业在自有资金中列支。第六条考核评选的工作要求大足工业企业10强的考核评选,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计管理条例》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