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制度为建立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工作关口前移,筑牢机关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和帮助机关干部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谈话”是指纪检组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谈话对象新任职务之前进行的党风廉政教育
二、谈话以正面教育为主
主要内容如下
1、对谈话对象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政纪方面的教育
2、依据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对谈话对象进行教育
3、结合谈话对象新任职务的工作性质,提出其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容易发生的问题,以及在廉政建设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三、谈话对象在谈话后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填写《任职廉政承诺书》
承诺内容为:1、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如何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定,做到廉洁自律
四、谈话实行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个别谈话时,谈话人应不少于两人,要做谈话记录
五、谈话在组织正式决定任命后十天内完成
六、谈话记录和谈话对象所提供的文字材料,随同谈话对象填写的《任职廉政承诺书》,一并存入谈话对象的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考察、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篇: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全办科级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对各级党员的廉政教育,围绕增强党性意识、纪律意识、群众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通过廉政谈话将监督关口前移,第1页共13页帮助和促进科级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规范权力运行轨道
依据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及上级纪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谈话范围为全办科级领导干部
第三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对拟任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办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