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征稽征管年度工作总结一、基本情况。1、职工队伍现状:我处现有在职干部职工96人,平均年龄34岁。其中:党员36人,占37.5%;团员9人;大专以上职工45人,占46.9%;男59人,女37人;管理人员29人,全民工人20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合同工人29人,集体工人6人;副县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5人,副科级干部6人。另有退休职工3人,临时工15人。2、辖区车辆费源状况和征费计划完成情况:我辖区现有应征管车辆16141台39219.4吨,应征费车辆11747台29464.5吨,包缴车辆11417台28329.3吨,省局下达三费考核计划6246万元,指令性计划6433万元,争创计划6624万元,省办下达车辆购置税计划3046万元。截止12月25日,征收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三项规费74517253.76元,为全年考核计划的119.3%,为全年指令性计划的115.8%,为全年争创计划的112.5%。其中,公路养路费完成66269850.26元,占考核计划的106.1%,占指令性计划的103.02%,占争创计划的100.05%;货运附加费完成7459125.99元,占考核计划的119.42%,占指令性计划的116%,占争创计划的113%;客运附加费完成788277.51元,占考核计划的126.21%,占指令性计划的123%,占争创计划的119%;征收滞纳金1033974.81元。三项规费与去年相比增收1205.73万元,增长19.30%。征收车辆购置税41234506.60元,为全年征收计划的135.37%,与去年相比增收1101.99万元,增长36.47%。二、加强费税征管,确保征收计划。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征管环境。由于费税改革的久议不决和“非典”的巨大冲击,车主缴费仍然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而且运输市场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车主纳费意识很不稳定,征费环境不容乐观。为此,我们从年初开始就积极与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宣传专栏、政务公开栏、咨询服务台、召开宣传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征费法规政策,宣传交通规费继续征收的精神。3月份在电视台连续播放第1页共10页《条例》和《办法》,8月份开展了征稽法规宣传月活动,11月份在报纸、电视、广播上对扣押的长期欠费车辆进行了公示,开展了评选纳费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活动,12月份参加了省电视台举办的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赛交通征稽宣传活动,召开了有车单位政策宣传和监督员会议。一年来全处累计广播电视宣传171天次,悬挂横幅标语11条,张贴通告1230份,散发宣传材料4400份,召开宣传会议8场次。这些措施,对内加强和提高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加强了管理,稳定了队伍,对外增强了车主自觉纳费意识,消除了一些等待观望车主的侥幸思想,营造了一个比较有利的征费环境。2、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征管质量。根据我处《基层基础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征管业务的规范化要求,我们与公安车管部门认真核对车辆底数,并深入单位和车主家中对一些长期未交费的车辆调查摸底取证,对已报废或查无下落的车辆及时从台帐上清理出去,建立了比较真实准确的征费台帐。把全处应征管车辆和单位划分为52个片区,实行责任区“四包一定”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定期检查考核。及时打印清卡查漏登记表和征费日报表,认真分析征收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实行断档征费审批制度、减免滞纳金审批制度、交通事故和司法部门扣押车辆、破产待破产企业车辆、待报废车辆退出运行审批制度、疑难问题立会研究制度等“四个征管制度”。严格把好“五关”:新车入户关、异动变更关、清查堵漏关、征收管理关、退出运行关。做好“两个衔接”:一是交通规费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紧密衔接,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时必须先办理养路费入户,在正常缴纳养路费时查验车辆购置税凭证;二是车管部门挂牌与车辆购置税入户相互衔接,我们多次积极主动地向地方政府汇报,与公安车管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协调,保证他们对征稽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在新车入户挂牌时查验车购税凭证,为征稽工作把关。要求征稽人员在办理车辆新增、转出、转入、报废、调驻、退运等业务时收集真实可靠的资料,严格把关,按程序办事,防止车辆异动过程中费收衔接上出现问题。通过抓内业基础管理工作,使征管车辆新增、异动、转籍、退出运行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紧密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