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完善的制度框架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党的十六大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因此,我国在注重城市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求助和优抚安置等,涵盖了农村人口的基本生存、生产发展、医疗、养老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因此,对于涉及我国70%人口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保证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作用重大
1、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
只有实现社会公平,才能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从而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应当保障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不受民族、性别、户籍等等的歧视和限制,使他们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含义
从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性质来讲,它应该是覆盖全社会成员的普惠性社会制度,无论是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都应该是受惠主体
但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使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始终处于社会保障的边缘,长时间游离在这一普惠制度之外,使农村人口受着“非国民待遇”,成为一种第1页共8页在特定经济基础之上的非公平制度安排现象